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《东北大学2023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》《东北大学2023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》,我校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(类)。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。经我校考核,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,确定拟录取专业(类)。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,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公示期到7月11日17:00截止。电话:024-83687392、23891272(传真)。
考生成绩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其高考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码。
东北大学2023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(点击查看)
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
2023年7月9日